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更新时间:2012-10-13 07:56:11
深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孕期保健、入学、少儿医保、验换工商执照)
【本地宝编辑按】流动人口的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证明以及审批、换、年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可用全家户口本代替;
2. 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3. 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节育措施证明,以及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对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可提供与户籍地计生部门签订的知情选择合同;
4.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5.办理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的,应提供生育证,拟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或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温馨提示:
1.深圳各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详见文章:深圳人口计生系统电话一览表 和 深圳市各区街道办联系方式 。
2.拟生育一孩人员的孕期检查和接生证明,可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深圳各区社区工作站联系方式,请详见文章:深圳市各区社区工作站名单
办理时限及结果: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
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有效期,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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