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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养老金领取标准(2013新标准)

更新时间:2013-08-23 09:34:57

【导语】:2013年深圳养老金领取标准已经出台,具体按照参保人参加工作的时间分为三个不同的标准,1992年8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的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在此时间之前的参保人养老金还多了过度性养老金及调节金。具体请看下文介绍。

深圳养老金领取标准

  深圳养老金领取分为三个不同的标准,是以参保人参加工作时间来确定的: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统筹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3)过渡性养老金。

  2.上述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1)统筹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3)过渡性养老金;

  (4)调节金。

  3.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统筹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公式请看:深圳养老保险计算方法(公式)

  更多有关深圳养老金领取的内容请看 》》深圳养老金领取流程(领取年龄、标准、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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