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圳积分入学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5-01-31 00:06:05
深圳施行积分入学的入学政策。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出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15年起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下面一起来看看2015年深圳积分入学最新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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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出台《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义务教育招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大学区以社区街道为片区设置
根据“意见”,深圳将积极探索大学区招生制度和大学区积分入学办法。
从今年起,各区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各区可根据“相对就近、教育均衡程度相当、学校相对集中、九年一贯对口”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社区、街道等为片区设置大学区,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从今年起,各区探索试行大积分入学办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大学区招生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设置积分项目、标准和分值。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各区按照积分高低在大学区范围内统筹调配学位,以学位供给总量划定入读公办学校人数。同时,对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生要提前告知。
招生计划要刚性执行
根据“意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领导为组长,及时妥善处理本区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区要做好学位预测,及时公布学位供需情况。“意见”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内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构建“以当年出生人口数加系数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的“六三一学位供需协调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每年11月底对辖区义务教育学位需求预测详情报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和市教育局,于每年12月底对辖区可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民办学位数量向社会公告,尤其要对学位比较紧张的区域进行预警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意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告;要刚性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编班,每班一般45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配置各类功能室,禁止超规模招生,超规模编班。
严禁入学考试和招生收费
“意见”对招生纪律作出进一步规范,要求实施阳光招生,严禁入学考试,规范编班。深圳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选拔新生,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公示招生政策、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禁止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意见”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早启动、早谋划。每年1月份市、区统一时间宣传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