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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指南

更新时间:2015-04-02 15:11:49

  (一)办理租赁卡换卡、遗失、补办手续

  1.换卡:

  ①非人为原因造成租赁卡不能使用的,在其无借车行为时,到卡务部核实后免费更换。有借车行为,先还车,再免费更换。

  ②如租赁卡有人为损坏(卡折叠、断裂、涂鸦、张贴异物、卡面刻划模糊、缺边、缺角、打孔或湿水等)不能使用的,需支付15元的工本费,再办理换卡手续。

  2.遗失:

  ①租赁卡遗失后立即拨打租赁网站热线,工作人员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对卡进行挂失。

  ②如租赁卡在挂失期间找回,可拨打租赁网站热线,工作人员核对办卡人相关信息后,解除挂失。

  3.补办:

  ①原借车人办理挂失手续后,到卡务部填写补卡凭证。

  ②缴纳15元工本费。

  ③补办新卡后,原卡上的信息及余额自动转移到新卡账户上。

  (二)办理退卡手续

  1.持本人租赁卡、开卡业务申请表红联(客户联)、本人银行账号及与申请时一致的有效证件到卡务部办理退卡。

  2.办卡三个月后方可退卡,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收回租赁卡,如交易记录正常,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未使用月数的月租费及卡上实际充值余额退还至退卡人银行账户。

  3.退卡时工本费不予退回。

  (三)办理损坏、遗失赔偿

  1.因使用不当,自行车车架和车轮发生断裂或扭曲变形等,用户需承担相应赔偿,车辆损坏赔偿金最高不超过300元/辆。

  2.用户在借车过程中或因租赁卡丢失导致自行车丢失,将按每车300元进行赔偿,如拒不赔偿者本公司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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