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保洁费以及垃圾收运费的收费项目、内容、标准和方式
更新时间:2015-04-09 09:58:45
(一)分类:
我市卫生保洁费分为住户卫生保洁费、门店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三种。其中,住户卫生保洁费是指物业管理的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住宅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而向住宅区内住户收取的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内)。门店卫生保洁费是指清洁服务单位为完成门店责任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而向门店收取的费用。垃圾清运费是指垃圾清运服务单位将垃圾从清运点(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等)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场)而向委托对象收取的费用。
(二)保洁收费标准:
门店卫生保洁收费标准如下:一般门店经营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其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费用为40元/间·月;一般门店经营面积大于30而小于或等于60平方米的,其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费用为60元/间·月;一般门店经营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其清扫保洁费按0.70元/㎡计算,垃圾收运费按垃圾清运费标准收取,两项合计小于60元/间·月的,按60元/间·月收取;特殊门店清扫保洁费按0.76元/㎡计算,垃圾收运费按垃圾清运费标准收取,两项合计小于80元/间·月的,按80元/间·月收取。(特殊门店是指餐饮店、餐厅、酒楼和提供饮食服务的酒店、宾馆、招待所,特殊门店以外的其他门店为一般门店)
(三)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可选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执行:1、按桶收取。清运费基价:180元/桶·月(单程运距10公里内,含10公里)。在基价基础上:单程运距 10公里~20公里(含20公里),每增加1公里,清运费增加5元/桶·月;单程运距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清运费增加3元/桶·月。原则上每桶每天清运一次,委托对象要求增加清运次数的,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商定收费标准。
2、按量收取。清运费基价:60元/吨(单程运距10公里内,含10公里)。在基价基础上:单程运距10公里~20公里(含20公里),每增加1公里,清运费增加1.7元/吨;单程运距20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清运费增加1元/吨。
(四)按月计收:
住户卫生保洁费、门店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按月计收。住户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由清洁服务单位直接收取。对于实行一体化物业管理,并已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其委托的清洁服务单位不得再向住户收取住户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