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初级、中级)
更新时间:2015-08-27 20:09:20
(一)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广东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毕业后,在深圳市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在深圳市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1.初次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初次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业绩。
(2)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取得业绩。
3.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依据:《广东省大中专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第六条;《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职发〔2002〕12 号)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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