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必须更换不动产权证吗
更新时间:2015-09-23 17:39:22
深圳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09-23 17:39:22
深圳市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公告之日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关于深圳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不动产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旧版房产证将和新版不动产权证将共存一段时间,市民无需急着更换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三条 此前依法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使用新证,市民权益没有任何变化,只会更加有保障,因为这是落实《物权法》,对市民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助推相关管理越来越规范,从法律上更加保障小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