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广拉链式交替通行 11月2日起违规通行将处罚
更新时间:2015-10-21 14:42:13
从10月12日开始,深圳市在40个路口、路段推广“拉链式”交替通行。如今一周已过,经交警部门统计,各路口交替通行率由平均35%提高到目前的56%,提速明显;
相关路段的擦碰事故下降明显;通行效率平均提升约9%。其中,福田、罗湖区交替通行路口提升最为明显。
11月2日起违规通行将处罚
10月12日至11月1日为宣传、教育过渡期,此阶段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的驾驶人,不予处罚。
11月2日起交警将正式开展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