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转出 自2021年4月1日起,为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跨省转出 办理条件: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1、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2、持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