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条件
更新时间:2017-09-04 14: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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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符合高层次人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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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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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深圳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深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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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用人单位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深圳依法注册登记。
2.与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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