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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期间深圳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标准

更新时间:2020-03-11 17:13:54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降低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制订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贴息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同一支持对象在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贴息累计计算)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贴息实行总额控制,如果补贴资金超出财政预算,则对贴息项目应获补贴进行等比例缩减。

申请程序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方式实施,即在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息后,再按一定比例补贴。

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发放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贷款的各银行机构按月统计数据,制作贷款贴息明细表;

(二)各银行机构在2020年5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明细表报深圳银保监局审核,通过审核后由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按规定将拟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下达资助计划;

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深圳银保监局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结论;

(四)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在下达资助计划5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将应补贴资金拨给各银行机构,各银行机构再按月将贴息资金分拨至支持对象账户,保存收据和回单;

(五)各银行机构在贴息项目实施结束后,将拨款明细以及相应收款凭证交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审核,有误的则由相关责任银行机构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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