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指南
更新时间:2020-03-12 10:35:40
帮助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扶持优质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小编为大家收集到资金申报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指南更新时间:2020-03-12 1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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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营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指南申请企业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中型、小型企业标准的中小企业。
(二)注册地、经营主体或核心业务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2年)。
(三)主营业务清晰稳定、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有较好发展前景。
(四)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主营业务稳定,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但营业收入实现增长;适当放宽对本次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方面的限制。
(一)企业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向高新投集团、担保集团提交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
(二)业务受理与初审。
高新投集团、担保集团对申请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
(三)调研与评估。
高新投集团、担保集团对申请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及评估。
(四)决策与实施。
尽职调查完成后,高新投集团、担保集团履行内部决策后实施,并在对拟支持项目决策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汇总后定期报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