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高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职称评审程序
更新时间:2021-01-06 14:35:31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单位用户。申报者亦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代为申报。
更新时间:2021-01-06 14:35:31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单位用户。申报者亦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代为申报。
(一)申请用户。
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申请单位用户(已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注册深圳人社局社会统一用户或已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用户的,无需重新申请,可使用既有账号)。申报者亦可委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代为申报。
个人用户提交申报,审核单位默认为社保缴交单位。如果审核单位和社保缴交单位不一致,请联系业务审核单位将个人加入单位预审人员名单。
(二)个人填写申报信息。
申报人使用个人用户和密码登录系统,按照系统引导提示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片(此照片将用于资格证书,要求jpg格式,注意非JPG格式;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禁止使用白底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
(三)个人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
按照网站提示上传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
(四)用人单位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能力、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字数不少于150字)。核对无误后,在系统打印《2020年度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并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到系统中。
(五)用人单位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用人单位在系统填报评前公示意见,并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若需要送主管部门审核的,将相关情况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六)缴纳评审费用。
申报人材料受理后,评委会办公室在系统生成评审费用缴纳通知书,申报人或用人单位自行在系统打印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说明缴纳评审费用。缴费状态将会在系统实时更新。申报人必须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申报人将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今年职称评审继续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评审费。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
(3)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
(4)部分专业系列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另收每人200元的论著鉴定费。
(七)答辩。
申报人根据评委会办公室的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面试答辩,对于业绩论文等存在疑问的,以及评委会学科专业评审组认为需经答辩才能判定水平的,也须面试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