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的职称证书如何在深圳申报职称
更新时间:2021-01-07 19:46:20
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其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2013 年 10 月前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和审核证明;未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以及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
更新时间:2021-01-07 19:46:20
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其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2013 年 10 月前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和审核证明;未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以及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
现职称证书不是在深圳取得的,现以此作为申报高一级别职称的或转系列评审的,需要进行审核确认吗?
答:省外来深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省职称评审政策,申报评审晋升高一级别职称。其在省外(含军队、央企)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职称,2013 年 10 月前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和审核证明;未经市或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传资格证书以及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以下情形的省外职称,不予认可:
1 根据国家规定必须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有关部门违反国家全国统考规定通过当地自行评审、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核发的职称证书。
2 参加全国职称统考,但有关部门为申请人自行发放的职称证书(非国家统一样式证书)。
3 取得职称证书核发地、核发时间与申请人实际工作所在地、实际工作经历不一致,又未能提供有效说明的。
4 在广东工作期间,未经市、省两级职称管理部门委托,取得的省外职称证书。
5 申报人在取得职称时为公务员身份的(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除外)。
6 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机构核发的职称证书。
7 实行以聘代评的单位核发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其专业技术职务层级和名称不符合国家职称规范的。
8 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的其他情形的。
问: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因变换工作岗位导致需要转换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是否要先转到另一系列相同级别后才能晋升职称?
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 号文及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粤人社规〔2020〕33 号)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问:转系列申报职称对资历要求,是按照粤人发〔2003〕178 号文在学历、资历方面调整后所规定年限上的要求,还是要按所申报系列的职称条件相关要求申报?
答:2020 年国家已出台改革指导意见的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工程技术人才、会计人员、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经济专业人员、中等职业教师、农业技术人员、文物博物专业人员、统计专业人员、档案专业人员等系列,按国家和省最新规定的资格条件申报。其余系列 2020 年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粤人发〔2003〕178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转系列后还应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条件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