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专项资金企业补助项目申报房源录入方式
更新时间:2021-06-25 09:51:10
已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当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优先采用系统对接方式向租赁平台传送房源信息。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06-25 09:51:10
已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当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优先采用系统对接方式向租赁平台传送房源信息。详见正文。
(一)已建立信息系统的企业
我局已于4月12日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房源信息录入功能模块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当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优先采用系统对接方式向租赁平台传送房源信息。
(二)未建立信息系统的企业
未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可直接登入租赁平台“房屋租赁管理”业务模块人工录入房源信息,也可借助已与租赁平台实现对接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传送房源信息。
申报日常运营类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必须根据《通知》要求以系统对接方式实现房源基础信息、合同信息及合同账单交易明细等数据的传送,以人工录入方式录入的房源将不纳入日常运营类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中;申报筹集建设类及贷款贴息类补助的企业可通过系统对接或人工录入方式录入房源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轮候入口及申报指南/最新房源/轮候申请条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