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深圳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2-01-10 19:36:07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更新时间:2022-01-10 19:36:07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
2.受理: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可获深圳养老保险转入及转出办理入口、转入和转出办理指南、办理材料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