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圳社保缓缴政策范围扩大以及缓缴期满后补缴时间延长

更新时间:2022-10-27 14:49:50

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政策到期后采取分期或逐月方式,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

社保缓缴

社保缓缴政策范围扩大:

自2022年9月起,我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均可按文件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社保缓缴期满后的补缴时间延长

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政策到期后采取分期或逐月方式,于2023年12月底前将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一次性补缴到位。

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温馨提示:

在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的,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缓缴也不会影响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

此外,深圳社保局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服务。社保费缓缴申办流程再次精简,企业“即申即享”,无需等待。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单位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缓缴】可获取深圳最新社保缓缴政策,包括特困行业和扩围行业社保缓缴政策、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等。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深圳社保缓缴政策范围扩大以及缓缴期满后补缴时间延长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