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天数及工资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2-11-03 17:14:00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产假期间照发工资。
更新时间:2022-11-03 17:14:00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产假期间照发工资。
产假天数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奖励假: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条例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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