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广东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3-08-29 17:36:07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更新时间:2023-08-29 17:36:07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网上办理流程
1.网页端登录广东省统一业务受理系统(个人版)(点击进入申请页面);
2.受理,选择非本省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点击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信息,出具审核结果;
4.办结,现场领取或电子送达审核结果文书。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经办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材料信息,出具审核结果;
4.办结,现场领取或电子送达审核结果文书。
福田:0755-82978745;罗湖:0755-82229636;
南山:0755-26079166;盐田:0755-25352925;
宝安:0755-27880256;龙岗:0755-28921510;
龙华:0755-28024419 ;光明:0755-27400518;
大鹏:0755-84206962;坪山:0755-84131258;
直属:0755-83460844;人才园:0755-88102030。
政策来源:深圳社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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