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入户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2025年12月30日发布了《龙岗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才相关资助申报指南》,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本科生每人补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3万元,其中双学位补贴分别为3万元、5万元。在龙岗工作满3年,再发放1万元岗位奖励。

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生每人补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3万元;其中本科阶段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每人补贴3万元,硕士阶段获得双硕士学位的每人补贴5万元

分两次发放,首发和续发分别发放50%。

申请条件

申请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生毕业于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或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50名高校、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

本科生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取得国(境)外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取得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

2.申请人须于2025年5月23日后,首次以当前学历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以该学历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且未曾以更高学历办理过人才引进;申请补贴所依据学历应与此学历一致,引进时间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人才引进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点为首次在龙岗区全职工作之日。

4.龙岗区户籍或以下身份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4)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有效签证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5.首发申请时须在龙岗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1年,且距首次全职工作之日不超过2年;续发申请以首发申请为前提,申请时须在龙岗区用人单位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且距首次全职工作之日不超过3年(例如:2025年7月1日起在龙岗区全职工作,首发申请时间段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续发申请时间段为2027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6.未享受过深圳市市、区两级同类入户或生活补贴(资助)。

申请材料

1.首发申请

(1)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首发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户口簿、人才引进通知书(属龙岗区户籍的提供);

(4)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5)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保险明细表;

(6)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7)劳动合同;

(8)用工单位工作证明(属劳务派遣的提供);

(9)银行卡(储蓄卡)。

2.续发申请

(1)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续发申请表;

(2)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保险明细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劳动合同(与首发申请时单位一致,且期间未变更工作单位的无须提供);

(5)用工单位工作证明(属劳务派遣的提供)。

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hrss.sz.gov.cn/),选择人社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搜索相关业务,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登录该网站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后,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补贴申请。

(二)受理审核。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

(三)公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完成后,按受理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将拟资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相关程序发放资金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公示有异议的,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重审。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发放,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

相关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享受本指南中的所有资助。

(二)本指南所称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是指QS世界大学排名、THE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中国学科排名是指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榜单,该榜单采用的学科口径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本科生申报时参照此榜单执行;中国学科排名前5名学科是指在学科排名中位列前5名的高校所开设的、与排名学科名称对应的学科。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以首发申请时的最新榜单为准;在职人才攻读博士学位补贴以申请时的最新榜单为准。

本市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以及市外高校在本市设立的研究生院和分校区,可以与本部同等对待。

本指南中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是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本指南所称“龙岗区首次全职工作之日”,按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以申请人首次在龙岗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首日为准;

2.2025年5月首次在龙岗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以实际入职时间为准;

3.申请人申报补贴所依据学历的毕业时间晚于其在龙岗区用人单位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以该学历毕业时间为准

(四)本指南中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由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五)本指南中的日期之后包含当日,日期之前不含当日。

(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不在龙岗区全职工作:

1.在龙岗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有政策相关规定的除外,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在龙岗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在龙岗区用人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的;

3.劳务派遣至龙岗区外用工单位工作的;

4.存在其他非全职工作情形的。

(七)本指南各项资助为税前金额,申请、审批及拨付按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代扣代缴。

(八)本指南资助与龙岗区其他补贴奖励同类的,按照从优、从宽、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指南无法继续实施的,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龙岗区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月5日(以引进文件签发时间为准),相关工作安排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业务与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通知》(https://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2424056.html)执行。

(九)本指南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0755-28943908。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青年人才,领取入户补贴后,还可以关注一次性发放的1万元岗位奖励>>>龙岗区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奖励申请指南

政策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https://www.sz.gov.cn/szzt2010/sarczdnl/szxd/content/post_12579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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