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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华天屿花园公租房怎么申请

更新时间:2024-10-08 18:22:53

天屿花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平安路2999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3月。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供应70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52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8㎡)52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128套。天屿花园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等信息见正文。

认租房源基本情况

天屿花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平安路2999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3月。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供应70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52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8㎡)52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128套。

项目提示

(1)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

(2)东侧靠近康淮工业厂区,南侧隔樟桂路(规划)处为诚丰等工业园区,北侧靠近现状空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及未利用地,北侧格宝盛路(规划)处为现状空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西侧靠近观湖园别墅区,可能会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拆迁、修缮、新建等工程建设,可能会受到噪音、气味、粉尘、安全等影响。

(3)地块北侧的宝盛路(规划)、南侧的樟桂路(规划)均为规划道路,出入口的开通可能会受到市政规划及建设时间影响滞后。

(4)东南方向约1.5公里处有一处陵园。

(5)西侧设有小型垃圾转运站,可能会对周邻房产带来包括但不限于异味、垃圾车尾气、噪音等影响。

(6)共分2个楼栋3个单元,1栋首层、二层裙房为商业及部分配套用房,三层及以上为住宅。

(7)设有四个商业油烟井,其中一个位于1栋一单元电梯井外墙东北侧,一个位于2栋2-A8户型南侧外墙。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

户型图

以下仅展示部分户型图,可点此查看完整户型图

  

  

  

  

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注意:户籍信息以2024年10月7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7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深圳公租房轮候名单及排名查询入口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1、申请人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2、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面积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9:00—2024年10月22日18:00(共10天)。2024年10月2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涉及租金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

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

(三)看房事项

1.看房注意事项

(1)看房时间: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22日,9:00-11:30,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

(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4)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2.预约看房联系方式

天屿花园18922802174。

(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32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325~64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64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另行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一)认租时,因未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被民政部门中止收入财产核对的认租家庭,可在认租截止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补充提交收入财产核对申请,认租截止后不再受理补充申请(申请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

(六)关于本次配租房源能否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

2024龙华公租房认租房源概况+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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