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坪山区600套公租房8月21日开始认租
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7:30,坪山区住建局面向坪山户籍公租房轮候人配租11 个项目,分布于石井、龙田、坑梓等街道,涵盖单身公寓(约 27-41㎡)、一房(约 32-50㎡)、两房(约 50-74㎡)、三房(约 84-87㎡),部分含无障碍用房,配租情况见正文。
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7:30,坪山区住建局面向坪山户籍公租房轮候人配租11 个项目,分布于石井、龙田、坑梓等街道,涵盖单身公寓(约 27-41㎡)、一房(约 32-50㎡)、两房(约 50-74㎡)、三房(约 84-87㎡),部分含无障碍用房,配租情况见正文。
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7:30,坪山区住建局面向坪山户籍公租房轮候人配租11 个项目,分布于石井、龙田、坑梓等街道,涵盖单身公寓(约 27-41㎡)、一房(约 32-50㎡)、两房(约 50-74㎡)、三房(约 84-87㎡),部分含无障碍用房(限残疾人家庭、60 周岁以上家庭 / 单身居民认租)。除紫樾润府为新建项目外,其余均为腾退房源,存在使用维修痕迹,部分单身公寓无厨房,锦绣华晟家园(二标)单身公寓带空调、床等基础物品,房源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装修以实际交付为准。
配租房源基本情况如下
-图源本地宝大个
注:
1.无障碍用房,限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认租。
2.上述项目的建筑面积为笼统面积,单套房屋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3.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计算配租标准。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项目情况告知
1.本批次配租房源除紫樾润府项目外,其余项目房源均属较早建成项目,且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维修情况。
2.锦绣华晟家园(一标)、锦绣华晟家园(二标)及聚龙花园一期单身公寓均未配置厨房。
3.锦绣华晟家园(二标)单身公寓配置有空调、床等物品,以现状为准,一并交付使用。其余项目均未配置家具家电,具体以现场交付为准。如原配置家具家电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或购置。
4.本批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本批次配租房源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部分腾退再次配租房源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一并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
5.关于停车位。本批次配租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无法保证所有车辆均能停放,后续随着承租人的入住,停车位将更加紧张,承租人的停车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停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6.配租项目有关情况简介详见底部附件。
请各认租家庭详细查看上述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申请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注:
1.信息变更: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申请变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2.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5年8月20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5年8月27日17:30。
收入财产核对要求
2023年8月1日前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可选原政策(无需经济状况核对)或 352 号令,但已认租过 “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配租房源” 的,不得选原政策;逾期未提交核对申请或材料的,默认适用原政策,若核对中止或不符合标准,不纳入选房名单;选择352号令须申请核对,审核不符合限额标准的退出轮候册。
2023年8月1日后轮候人:认租须有2025年1月1日(含)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报告超期需重新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或材料的,不纳入选房名单。
免核对群体:民政部门认定且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无需提交核对申请。
收入财产核对流程1、线上申请:需在2025 年 8 月 27 日 17:30(认租截止时间)前,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完成系统填报后,自行打印三类材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点此下载告知书,另外2个在系统填报下载打印)。
2、现场提交:《承诺和授权书》《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需申请人、配偶及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窗口现场签署并提交。
受理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 12 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36-38 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30、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坪山公租房】可获坪山公租房最新申请房源地址、租金价格、户型面积、户型图、认租申请条件、申请入口及申请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