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需先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经区主管部门审核和收入财产核对后公示15日,合格纳入轮候册。
2026年深圳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流程及材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规〔2023〕11号)相关规定:
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家庭对申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流程包括在线填报、提交材料、部门审核、民政核对、公示等环节。
一、申请流程
第一步:在线填报。申请人登录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组建家庭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第二步:提交材料。向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收入财产核对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特殊家庭证明等,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
第三步:资格审核。区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推送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收到核对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四步:收入财产核对。区主管部门将申请人信息推送至市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出具核对报告。
第五步:公示。审核合格的,通过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可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
第六步:纳入轮候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并通过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公租房轮候需提交以下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
收入财产核对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家庭证明(如属优抚对象、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材料清单以区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三、审核时限
区主管部门在受理轮候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推送信息至核对机构,收到核对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
深圳公租房申请统一入口: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