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前海港资企业保租房面向在前海实际经营的港资企业配租,申请人需符合无房、社保、人才等条件,澳资台资企业可参照申请。
2026年深圳前海面向港资企业配租保租房申请条件
2026年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港资企业常态化配租,实际经营地在前海的港资企业可申请,澳资、台资企业也可参照申请。企业员工需满足无房、社保缴纳、人才认定等多项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位,应当在前海合作区登记且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港资企业定义:是指香港投资者持股25%以上在前海注册的企业。香港投资者是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或登记设立并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的法人机构、香港居民。
实质性商业经营标准:
-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或其他有关条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有效商业登记证。香港法例如有规定,应取得开展该经营业务的牌照或许可。
- 在香港注册或登记设立并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1年以上(含1年)。
- 在香港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期间依法缴纳利得税。
- 在香港拥有或租用业务场所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
- 雇用在香港居留不受限制的居民或持单程证在香港定居的内地人士。
通过收购或兼并的方式取得香港法人机构50%以上股权满一年以上的,该被收购或兼并的机构属于符合规定的香港投资者。
二、员工个人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在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分配方案,向本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配租住房:
无房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为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住房保障政策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社保要求: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有关返聘证明材料。
人才要求:申请人具备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或属于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部门和前海管理局认定或批准的其他人才。
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章和前海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轮候家庭要求:申请人家庭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须首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再予办理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三、共同申请人相关规定
申请人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家庭人口数按照申请人、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的总人数计算。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均应当同时符合上述员工个人申请条件中无房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规定。
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四、申请材料相关说明
港资企业名录内的企业无须提供在前海实际经营及港资股东证明材料(涉及评分事项的除外)。
常态化受理期间申请过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申请企业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无需重复提供相应企业申请材料,仅需提交"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申请单位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相关申请表及材料清单可通过附件下载:
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下载申请表
前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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