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8月27日宝安区发布保租房鸿栖台选房通告,选房时间8月29日至9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请看正文
2025宝安区保租房鸿栖台选房通告(8月)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鸿栖台、燕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现将安居鸿栖台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名单、选房排位、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公证摇号结果确定选房家庭的选房顺序,安居鸿栖台项目住房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2025年8月29日至9月1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二)选房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宝安区甲岸路17号)。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选房家庭绿色出行。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1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同时,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
(三)选房及签约方式
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时间及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择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申请人选房当日现场与产权单位深圳市安居云栖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成年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或无成年共同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
咨询电话:23216907(9:00-12:00,14:00-18:00)。
(四)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于签约现场填好银行托收协议,租金及租赁保证金通过银行托收方式缴交,申请人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储蓄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完成填写银行托收协议后现场开具入住通知书,承租人凭入住通知书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
三、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租(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能参与本次选房。
(二)选房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住房。
(三)选房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已签到的选房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选房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选房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或已签订租赁合同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同一户型队列选房过程中当日弃选房源的安排:
1.上午场次的选房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
2.除上述第1点情形外,若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当日选房的选房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前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3.若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补选后若仍有剩余房源,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宝安区甲岸路17号)。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项目房源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二)选房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中的房源。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时仍未到场签到的;
2.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有认租意向房源可选但未选的;
3.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选房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住房、婚姻、社保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无论其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此次选房不安排现场看房,将采用户型图及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供申请人参考(详见附件)。
(五)选房家庭签订选房确认书及安居鸿栖台项目情况告知确认书(详见附件)后,申请人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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