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出租指导意见:哪几类房屋不能够出租?
房屋租赁在全国各大城市已逐渐形成一个市场,被称之为租赁市场。一些房地产代理商不但代理发展商销售房产,同时也代理产权人出租房产。有些人购买房产就是为了投资,再以出租的方式收回投资;有些人则用相对较低的租金将房子租下,然后再以高价转租出去,以差价来养租金。这两种方式是较常见的租赁方式。
但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或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记住,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对所出租或承租的房屋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一、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三、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
四、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五、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六、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七、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此外还应注意:
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力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定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一、出租房屋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应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订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租期、租金、转租条款、续租、违约责任,租房用途等。只有用书面的形式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促使双方履约,减少日后的纠纷。
二、租赁应办理登记手续。
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租赁双方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只有办完了登记手续才算履行了有效的程序,租赁行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赁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否则,未办理登记的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有效的,一旦出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转租的租凭合同也要再次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在实际操作上有许多问题,因为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出于各种考虑,又因为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背景或条件,所以给房屋租赁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法律障碍。新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租赁市场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想在出租或承租活动中进展顺利,租赁双方应多了解一点租赁市场的行为规范,多掌握一些有关租赁的法律知识。
但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或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记住,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对所出租或承租的房屋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一、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三、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
四、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五、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六、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七、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此外还应注意:
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力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也是一个法定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一、出租房屋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应正式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订明双方的权利义务、租期、租金、转租条款、续租、违约责任,租房用途等。只有用书面的形式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促使双方履约,减少日后的纠纷。
二、租赁应办理登记手续。
出租房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租赁双方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30天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只有办完了登记手续才算履行了有效的程序,租赁行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赁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否则,未办理登记的租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有效的,一旦出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转租的租凭合同也要再次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租赁在实际操作上有许多问题,因为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出于各种考虑,又因为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背景或条件,所以给房屋租赁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法律障碍。新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租赁市场有了明确的规范,要想在出租或承租活动中进展顺利,租赁双方应多了解一点租赁市场的行为规范,多掌握一些有关租赁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