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须细看四点 租个房子轻轻松松地过日子
面对日益升高的房价,租房被逐渐提上重要议程。前不久,有人称,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70%的人都应该租房子,而不是去买房子;还有人说,与其每个月都要承受沉重的还贷压力,还不如去租个房子轻轻松松地过日子。关于买房PK租房,在这里且不多说,笔者谈一谈在租房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以给大家提个醒。
出租人的身份问题
在现实租房中,承租人面对的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房东。这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产权证,看出租人是否是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从而来确定他是否有出租房子的权利。如果你与无出租权的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的人的认可。在真正的房东认可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承租人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利处境。
租赁合同期限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仅仅是口头协议,即使双方曾经商量好了期限,如果产生纠纷后房主不认账,从法律上分析也只能视之为不定期合同,这就增加了租房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另外,《合同法》还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金支付时间和租赁保证金问题
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就租金数额达成一致后就风平浪静了,其实约定支付时间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时,事先是否约定了支付时间就显得尢为重要。如果有明确的时间约定,出租人就有权自该支付时间起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得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冲抵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在出现承租人提前退租、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时,允许出租人先行以租赁保证金冲抵相关费用,这对于出租人较为公平。
出租房的质量问题
许多人搬进出租房后,可能会发现房子条件与房东承诺的并不一致,比如屋顶漏水、墙皮脱落、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通,没有热水供应等等。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双方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对于出租房的维修,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依法定”。
出租人的身份问题
在现实租房中,承租人面对的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房东。这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房屋产权证,看出租人是否是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从而来确定他是否有出租房子的权利。如果你与无出租权的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的人的认可。在真正的房东认可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承租人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利处境。
租赁合同期限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仅仅是口头协议,即使双方曾经商量好了期限,如果产生纠纷后房主不认账,从法律上分析也只能视之为不定期合同,这就增加了租房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另外,《合同法》还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租金支付时间和租赁保证金问题
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只要就租金数额达成一致后就风平浪静了,其实约定支付时间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出现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情形时,事先是否约定了支付时间就显得尢为重要。如果有明确的时间约定,出租人就有权自该支付时间起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金。为确保承租人能够合理、善意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赁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双方可于租金之外另得约定租赁保证金,即俗称的押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可用于冲抵依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承租人。在出现承租人提前退租、拖欠相关费用等情形时,允许出租人先行以租赁保证金冲抵相关费用,这对于出租人较为公平。
出租房的质量问题
许多人搬进出租房后,可能会发现房子条件与房东承诺的并不一致,比如屋顶漏水、墙皮脱落、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通,没有热水供应等等。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双方没有约定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对于出租房的维修,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依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