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权致伤可申请 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3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根据这一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居民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另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配套法规,自今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