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缴费年限将实现异地累计

【导语】:2014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医保缴费年限将实现异地累计

  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展和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医保缴费年限可异地累计 新农保实现省级管理

  纲要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

  同时,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新农保实现省级管理。全面实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

  深圳参保人医保待遇全国最高

  截至8月底,我市基本医保参保1186.35万人,今年深圳开始实行新医疗保险办法,在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全民“有保可参”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参保人医保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封顶线”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实现了医保待遇全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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