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医保卡支付孩子的门诊费用如何处理?

从市社保局得知,父母社保卡支付子女门诊费用操作程序将进一步简化。

市社保局对父母使用医保个账支付其参加少儿医保的子女门诊医疗费用的具体操作做了规定:

1.父母用个人账户支付子女门诊医疗费用时,需在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父母社会保障卡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2.子女社会保障卡号;
3.双方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同时留下联系电话并签名。

此外,统一以子女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社会保障卡,子女在内地发生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此项待遇。(来源:晶报)

(最近更新日期:2008-6-20)

此前的规定复杂一些----

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需确认关系

问:父母为孩子支付门诊费用如何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答:按照《办法》,个人账户累积额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其已参加少儿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中,在用于子女市内门诊就医时,父母需出示子女少儿医保卡,并统一以少儿名字自费挂号就诊,医疗费用结算时划扣父(母)医保卡,门诊类别选择“少儿通道”。就医结束后,父母还要将少儿医保卡与父母医保卡复印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其父子或母子关系签名确认,写明联系电话及就诊时间,对于少儿就医处方,市社保局将定期抽查核实。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数据,2006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社保卡(即深圳医保卡也就是社保卡)里的医疗保险专户余额超过2926元以外的部分,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买药、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参保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本地宝编辑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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