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租车绕道可罚2000,开网约车需从业资格
导语 近日,出租车新规公布了一大批细节内容。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网约车需考证、醉驾吸毒将吊销资格、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受将处罚。
出租车从业资格新规即将实行
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如果出现交通肇事犯罪、吸毒记录等情形,将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同时新规还加大了一些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金额大幅上调。
醉驾吸毒出租车司机将被吊销资格
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
有上述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车驾驶员资格报考条件
根据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为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创造积极条件。
开网约车须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
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提供的是面向公众的普遍客运服务,依法对驾驶员实行准入管理,这是行业管理部门为保证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修订中充分考虑网约车特点,通过“量身定制”式的制度设计与管理创新,积极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
例如:与巡游车驾驶员相比,最大限度简化了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内容,并规定其注册及注销,可通过平台公司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来完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