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道路违停分档处罚标准一览
导语深圳汽车保有量和深圳停车位数量还有一定的差距,加上部分车主在停车场内乱停。因此,很多车主懒得找车位,直接随时随地在路边停靠,甚至连公交站停靠区域也被占领了,这些必须严罚。
深圳道路违停分档处罚标准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交警对深圳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实施分档处罚。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一)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
(二)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
(三)深圳交警局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部位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二)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三)广深高速公路鹤洲收费站南广场、机场南路(含辅道)、空港八道、领航高架桥(离港平台部分允许上下人员,即停即走)、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航站四路,机场六道,机场道,机场七道。
三、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深圳交警局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