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查电动车违法驾驶 这些行为将一律扣车

导语电动车虽然方便,但安全性确不高,在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伤亡比很高。所以,深圳严查违法驾驶电动车还是为了安全。

  深圳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

  目前,宝安区、光明新区均发布《关于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整治的通告》。

  根据通告,2017年12月1日起,该通告正式实施,电动车违法行为将一律扣车,并予以相应惩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严重违规行为:

  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未配置照明、警示标志等设备;

  不按交通信号、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超过一人;

  在设有辅道或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中的主道上行驶。

  特别提示:

  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功率大于240瓦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这在深圳是不允许上路的。

  宝安区通知公告:

  光明新区通知公告:

  出行小贴士:

  发送“限行”可获取深圳限外政策、道路限行规定、外地车免限行通行证申请等信息;

  发送“违章”可获取违章查询、缴款等信息;

  发送“停车”可获取附近空余停车位信息;

  发送“电子眼”可获取深圳各区电子眼分布查询入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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