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驶证被扣12分怎么办

导语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深圳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相关规定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驾驶证】可获取深圳驾驶证业务预约及办理入口(补换领+转入)、业务办理指南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推荐排行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