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龙华公办幼儿园春季招生通知(时间+材料+积分+流程)
导语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春季招生通知,根据现阶段幼儿园学位调查情况显示,龙华区部分公办幼儿园现有少量学位,具体名额视幼儿园期末幼儿转出的情况确定。
深圳市龙华区公办幼儿园2025年春季招生通知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9日10:00—12月16日18:00
招生对象
托班:2021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班: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受理幼儿园
根据现阶段幼儿园学位调查情况显示,龙华区部分幼儿园现有少量学位,具体名额视幼儿园期末幼儿转出的情况确定。未在名单中的幼儿园因学位已饱和,不受理此次春季插班申请。
报名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和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深圳户籍、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无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结合自身参加社保情况选择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四)政策优待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还需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至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将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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