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华公办幼儿园春季招生注意事项(附学位锁定查询系统)

  注意事项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租户,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核验;非深户籍家长需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家长提供的房产资料地址和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二)学位紧缺的公办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2)。申请已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学位需提交2023年12月25日前(含当日)办理好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并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2024年2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的,需提供2023年12月25日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5)、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一致。

  已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幼儿园在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家长可在“龙华教育”公众号—“招生信息”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正确的25位房屋编码查询学位锁定情况,也可以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学前招生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https://zsls.szlhq.gov.cn:8092/visitszlonghxqzsjzxqfcx

  (三)申请未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无需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但需提供2023年12月25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一致。

  (四)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幼儿园(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件1、2)

  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0755-2333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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