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1月配售的深圳光明区睿著广场人才房将在2026年2月7日开展选房签约,共有353户认购申请家庭参与选房,详细选房名单及选房安排请看正文。
2026光明区睿著广场人才房选房签约通告(2月)
该批次人才房于2026年1月16日启动配售申请,1月25日申请通道正式关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已于2026年2月5日发布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的选房通告及相关事项通知,现正式启动睿著广场人才房项目的选房签约工作,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选房名单和排位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计353户,均为三房户型。
根据《配售通告》及2026年2月5日公证摇号结果,确定本批次住房三房户型第一队列、第二队列、第三队列、第四队列的选房顺序号,及高层次人才所持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先后顺序、“高精尖缺”人才的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本批次住房的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名单和选房顺序,其中:
第一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83户【点击此处查看选房名单及排位】
第二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36户【点击此处查看选房名单及排位】
第三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63户【点击此处查看选房名单及排位】
第四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71户【点击此处查看选房名单及排位】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2026年2月7日上午,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房源选完即止。
本批次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6年2月6日14: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具体路径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
打印选房通知书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二)选房地点安排
选房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公园南侧·光辉大道·深外旁,睿著广场营销中心。(导航“睿著广场”即可)
选房交通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二、选房规则
(一)认购申请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房源。
(三)认购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已签到的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场次的弃选住房在当场次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场次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
(六)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可一并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递补选房
(一)递补选房规则
如本批次住房集中选房当日所有房源售罄,若购房人在签约过程中或签约完成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签约手续或无法履行项目认购协议书、项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导致该户房源被收回,被收回房源将由剩余无房可选认购申请家庭按照已公示的选房顺序依次参与选房,直至房源售罄或认购申请家庭全部完成选房为止。
(二)递补选房操作流程
开发建设单位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报申请核查剩余可销售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查无误并同意申请→开发建设单位公示剩余可销售房源及递补选房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及短信通知递补的认购申请家庭→认购申请家庭按通知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房→签署《房号确认书》或《弃选申明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选房结果。
(三)递补选房通知
递补通知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剩余无房可选的认购申请家庭入围递补选房(电话拨打3次仍未接听的,将以短信方式通知,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送达)。
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逐个递补参与选房,签署《房号确认书》或《弃选申明书》。入围递补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须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选房,未能准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选房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认购申请家庭应在选房当日缴纳定金或房款,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购房款、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认购,开发建设单位解除认购协议书,退还认购定金,并组织该套房源递补选房。
四、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须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可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五、其他提示
(一)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经复核不再符合认购申请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
(二)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签订本批次住房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三)项目与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睿著广场项目咨询电话:0755-82106666,接听时间:9:00-18:00。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业务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55-23913749,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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