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一校区:深圳市罗湖区水田二街28号;二校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2077号
- 所在区县:罗湖区
- 联系电话:0755-25418290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罗湖区教育局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位于罗湖区东门北路14号,学校占地面积1560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560平方米,运动场面积4000多平方米。学校创办于1984年9月,原名翠竹小学,1985年学校被定为深圳市对外开放学校,1986年定为深圳市重点小学,1994年5月学校被评为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2003年原翠竹小学与翠华小学合并成立新翠竹小学,2011年更名为“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2018年6月,成为罗湖区翠竹教育集团领航学校。现有两个校区,52个教学班,师生近3000人;其中教职工 172人,本科以上学历166 人(硕士28人),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106人,特级教师2人,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20 人,省市区名师工作室 10个。
学校坚持“创造适合每一个学生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倡导“和美生长”的教育理念,目标是办一所高品位、高品质、节节高的现代化品牌学校,彰显“翠竹.一直在生长”的发展态势,致力于让每个孩子的梦想花开。学校主张让教育适应学生,贯彻开放、多元、选择、体验的现代课程理念,构建起“梦想花开课程体系”。开展“五节”(读书节、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文化节、大创客节、双语文化节)、“四周”(特长展示周、教学开放周、学科兴趣周、毕业感恩周)活动,形成了校园文化、艺术教育和双语教学三大办学特色。
学校“双语教学实验”曾荣获广东省教育科研“黄华奖”。学校管弦乐团、合唱团、电子琴乐队、舞蹈队,创意油画工作室、装置艺术工作室、校园足球、羽毛球、三棋等数十个学生体艺社团深受学生喜爱。管弦乐团、儿童歌舞剧团、合唱团等多个学生艺术社团足迹遍及北京、中国台湾、香港、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西班牙及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学生的美术作品分别在深圳市民中心、香港文化中心、深圳少年宫、深圳美术馆等地多次展出。学校注重学生身心和谐健康,成立了深圳市首个“阳光心理校园志愿服务U站”。
学校先后被评为“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办学效益好学校”、“深圳市智慧校园示范校”、“深圳市科研基地示范校”、“广东省德育示范校”、“广东省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首批艺术特色学校”、“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国家级健康促进学校(金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示范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德育实验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少先队先进集体”。
更多信息>>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对我市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
住宿费
收费标准: 本校不提供住宿
收费依据: 目前,我市公办义务教育按就近入学原则,无住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