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平东路252号
- 所在区县:龙岗区
- 联系电话:0755-2883134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龙岗区教育局
- 官网:
创办于1930年的平冈中学,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深东文化之摇篮”的美誉。长期以来,学校秉承“诚、信、勤、朴”的校训,坚持走内涵发展的特色之路,致力于生命教育和全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学校现有59个教学班,学生2970多人,教职员工近430多人,是广东省一级学校、深圳市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更多信息>>书杂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省一级学校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1131元/每生每学期,借读生学杂费3006元/每生每学期。
学杂费
收费标准: 1131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省一级学校普通高中普通生学杂费1131元/每生每学期,借读生学杂费3006元/每生每学期。
住宿费
收费标准: 4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住宿费仍按深价[2001]49号文的规定执行,即: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只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