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 联系电话:0991-3392065\3392000\339200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926
- 官网:
- 招生网址:
关于我们
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交通运输实训基地
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三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批准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实训基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2020年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
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特殊岩土工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第四十五、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技能赛项竞赛集训基地
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
自治区团委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基地
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丰田公司T-TEP(丰田技术教育课程)项目合作校
东风雪铁龙-新疆培训中心
沃尔沃建筑设备西北区能力发展基地
一汽-大众TQP项目合作校
上汽-大众SCEP项目合作校
2022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校”
我们的荣誉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自治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第一届文明校园
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自治区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自治区直属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2020年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竞赛先进集体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学院成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7年立项建设“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认定为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跻身自治区职业教育第一梯队,学院发展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学院因自治区交通而生、因行业而兴、因行业发展而强。建校近70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先后为自治区及交通运输系统培养人才近8万人,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建设的主力军,大批优秀人才已经成为交通行业各条战线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学院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的摇篮”,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校园占地858.73亩,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馆藏文献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目前,全日制各类学生11215人(高职10566人、中职95人、技工266人、本科288人)。教职工专任教师458人、博士7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238人、正高19人、副高90人、“双师型”教师219人。学院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名,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教练员1人、世赛全国选拔赛裁判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名、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2名,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1名、自治区教学名师3名,自治区教学能手3名,自治区天山英才3人,自治区首批“新疆工匠”项目2人、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军人才1名,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青年英才6名,建成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双师培养基地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创新工作室2个,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学院实习实训条件优越,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校内理实一体实验实训室109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1个,校外实训基地228个,可容纳4500人开展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学院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与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建设需求,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机电工程、运输管理、人工智能工程、人文基础教育、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铁路(轨道)、水运(海事)、邮政(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获批教育部高水平骨干专业项目认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发展项目2个、自治区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自治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思想,主动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交通强国新疆区试点建设,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自治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学院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第45届、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交通运输实训基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由学院牵头,政、行、企、校共83家理事单位共同组建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十四五”时期,学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立足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双高’”、五年进本科”的发展战略,以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内涵式发展为途径,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成“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知名、文明开放、师生幸福”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 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政策、原则。
2. 所有专业原则上均不限男女比例。
3. 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4. 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
5. 依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奖学金设置
◆国家: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企业:“中辰”奖学金、“梅花”奖学金、“瑞华赢”奖学金、“沃尔沃”奖学金、“新科沃”奖学金、“万科”奖学金。
◆学院: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金:特困4000元、困难3000元、一般困难2000元。
2、新疆助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3、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4、助学贷款: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