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沙路6号
- 联系电话:09913190109、3190108、319000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学校特性:
- 学校代码:12734
- 官网:
- 招生网址: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在维护新疆政治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
学校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着力实施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已为新疆及全国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475.4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
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公安厅管理,自治区教育厅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属正厅级建制。学校目前内设处级机构20个,现有 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63人(教授、副教授81人,讲师117人),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民族比例结构合理,符合办学的条件要求。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300余人,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校已开设侦查、治安管理等八个专业,设置课程140余门。同时,学校还分别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联合办学,已经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成人本科、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等多层次,函授、业余、脱产全日制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目前,学校教职员工正紧密团结在校党委周围,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把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做强做大,办成自治区政法干警的培训基地,办成为西北地区一流公安政法院校”的目标矢志不移,努力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五官型体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身体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4、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参加政审、面试、体能测试。
5、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二级英模称号的公安英烈子女,高中毕业、学习成绩良好、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报公安部批准(参加公安机关内部组织的考试)。
报考非公安类专业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司法助理、法律事务、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但因警校学生整体对体能技能要求较高,进校后还将进行体检,考生可比照军警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报考,故身体明显不符合要求者,请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