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邮编:650201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0676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办学80多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校目前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职工1800余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2000余人,有22个学院,已开设84个本科专业和19个高职专科专业,有16个博士点和59个硕士点,招生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
自教育部2019年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以来,我校先后有9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数量占学校招生专业总数的35%。其中生物技术、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茶学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和英语、土木工程、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园林、草业科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工程造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电子商务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参加2021年专升本招生。
Ø 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农业大学
Ø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Ø 培养了云南省农业系统第一位院士
Ø 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
Ø 拥有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
Ø 设有云南省唯一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Ø 第一批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单位
Ø 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Ø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Ø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Ø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Ø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学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录取;若以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投档的省(市、区)考生,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相关省(区、市)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市)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若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制定的加分政策,所加的分数并入总分后,按以上原则录取。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l)有文艺特长(如乐器、舞蹈、书法、绘画、唱歌等)的考生。
(2)有体育特长(特别是获国家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奖的考生。
(5)思想品德好且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规定执行。
其中: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是我校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开办的一项为边疆民族地区培养适用人才、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主要招收云南省部分州市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瑶族、景颇族、藏族、纳西族(摩梭人)15个特有民族考生,在名额分配上对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给予重点倾斜。2000-2010年培养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自2011年起,培养层次提升为本科(学制四年)。
严格按云民宗文件规定,招收符合报考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及预科批控制线的15个特有民族考生,按民族划分计划指标,生源定向到州(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户口的考生,如本地生源不足,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地区并尽可能按民族指标完成招生计划;如本民族生源不足,可按分数排序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2020年特有民族本科班招生计划60人(文史、理工各3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社会工作、秘书学、茶学、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6个文史类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园林6个理工类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并给予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规定不允许转专业及体检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学生除外),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学校鼓励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其它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情况
(一)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专业
1.学制:四年,采取“单校园、双学位、4+0”的培养模式,即本科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
2.学费标准:待定(最终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3.招生类别:理工。
4.录取批次:第二批次本科及预科批次,2019年云南省理工类录取最高分489分、最低分440分,平均分458分。
5.外方合作院校:英国胡弗汉顿大学。
6.项目批准机关: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
7.学(历)位证书:符合条件后获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与英国本土学生所获证书一致)。
8.项目特色:不出国门的“留学”,节约学习成本,参加本项目获得外方学位者,可在申请胡弗汉顿大学硕士研究生时,部分专业入学免试雅思;同时,本科阶段学业绩点在2.0(70%)以上,被录取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可享受胡弗汉顿大学国际学生学费20%的优惠。
胡弗汉顿大创立于1931年,为英国第五大公立大学,也是中国与英国政府首批公布互认学历的英国院校之一,专业课程得到了包括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协会、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英国土木工程学会等权威职业机构的认证。详情参见胡弗汉顿大学官网:http://www.wlv.ac.uk。
(二)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林肯大学专业:食品与资源经济)
1.学制:四年,采取“双校园、双学位、3+1”的培养模式,即第1-3学年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第4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林肯大学学习。
2.学费标准:前三年19300元/学年(人民币),林肯大学第四学年学费约为28500新西兰元/学年,具体以当年林肯大学官网公布的学费为准)。
3.招生类别:文理兼招。
4.录取批次:第二批次本科及预科批次,2019年云南省文史类录取最高分539分、最低分500分,平均分513分,理工类录取最高分489分、最低分452分,平均分465分。
5.外方合作院校:新西兰林肯大学。
6.项目批准机关: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
7.学(历)位证书:符合条件后获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赴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达到林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林肯大学商学学士学位证书(与新西兰本土学生所获证书一致)。
8.项目特色:参加本项目并获外方学位者,可在申请林肯大学研究生时免试雅思。
林肯大学始建于1878年,为新西兰历史最悠久的学府之一,是南半球最好的农业大学,也是世界闻名的综合性学府。QS世界大学2018-2019(综合)排名387,农林学科领域QS世界排名前100名,是新西兰大学中唯一受邀成为欧洲生命科学领域大学联盟ELLS的大学,同时也是唯一受邀并成为Global Challenges University Alliance的新西兰大学,国际学生占比40%,涵盖80多个国家地区。详情参见林肯大学官网:http://www.lincoln.ac.nz
奖学金设置
学校已构建“奖、助、贷、减、补、勤”有机结合、“绿色通道”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安排住宿。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资助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退役入学和在校期间入伍的同学除享受上述资助政策外,可按照入伍资助政策申请退役学费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采取“奖、助、贷、补、减、勤、学费补偿代偿”等不同的资助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并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制定实施了《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10〕202号)。学生入学后,可以相应享受到国家、省政府、学校、社会资助类的各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补偿代偿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宿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07〕4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我校2023级新生(校本部)入学第一年按班级全部入住普通宿舍,第二学年起至毕业入住学生公寓。普通宿舍为8人间,设有公共洗漱间、公共卫生间;学生公寓设有四人间、六人间,公寓内设有卫生间、供应太阳能热水。
普洱校区的新生,均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内设独立卫生间、供应太阳能热水,配有衣柜、书桌、椅子、宽带接入口,wifi 等设施。
食堂
我校学生食堂有六个,还有回族食堂,开放时间长,菜式、花样众多,口味多样。师生对食堂的服务、饭菜均很满意。均能满足需要。
平均伙食标准
一般情况,每生每月400-600元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