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联系电话:0857-8317445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538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校全称: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415201453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学校简介:
我校是2015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毕节试验区唯一一所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美丽的金海湖畔,占地530.24亩,毗邻高铁站、机场、高速出口,交通便利。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303人,其中教授(含客座教授)14人,副高以上职称75人,硕士学位92人。现建有省级研究中心1个,省级学术先锋核心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确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发展战略,为地方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一专多能卓越的学前教育教师。学校经过长期对幼儿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教育等五大领域的探索和积淀,秉承“立德、博爱、求真、尚美”的校训,以“十个一”作为学生的基本素养要求,形成了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艺术素养、职业素养“四元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特色。
进入新时代,学校着眼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心聚力,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努力奋斗。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市、自治区)2023年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艺术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掉政策照顾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按各招生计划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招生计划省(市、自治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各专业转出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
(三)专业类别不相同或不相近的;
(四)申请转专业前必修课程期末考核有不及格的;
(五)应予以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2000元—4500元/生/学年,按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按学期分档发放。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资助金额: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
三、绿色通道
(一)资助金额: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
四、勤工助学
(一)资助金额: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以内。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每学期根据实际岗位需求确定。
五、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一)资助金额:1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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