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路中段
- 联系电话:0857833047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198
- 官网:
- 招生网址:
学院简介: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节农业学校同时并入,2014年增挂毕节市第一技工学校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两翼,职教科研、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办学格局。
学校德溪校区坐落在毕节市学院路风景旖丽的倒天河畔,新校区位于毕节双山职教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60亩,10000人规模,规划校舍建筑面积约28.4万㎡,其中一期建设面积为15万㎡,已正式投入使用。学校现设有电子信息工程系、工矿建筑系、农业工程系、财政经济系、旅游管理系、教育科学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等10个教学系部,有35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和16个中职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8126人,教职工308人,专任教师255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48人,中级职称5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3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管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设立了国家116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业创业培训基地、毕节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保安培训中心、毕节市农民讲师培训中心及国家、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立德强技为根本,走教学、科研、服务一体化的职业教育特色办学道路,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技能实训、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施双证书制度。学校有各类专业实训室6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余个,图书藏量14万余册。专业建设紧贴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打造装备制造、能源矿产、卫生事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等高职专业,其中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专业结构初具规模。
学院积极探索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在教育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及中华职教社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得到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等全国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的支持帮助,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及办学理念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学院将按照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提质扩容,跨越发展”为目标,以人才培养工作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优质就业服务为宗旨,以重点专业建设为依托,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创新为切入点,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为落脚点,把学院办成具有毕节试验区特色、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咨询及联系方式: ?xml:namespace>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
0857- 8330476 8330818
学院网址: http://www.gzbjzy.cn
E-mail:1031060306@qq.com
邮政编码:551700
学院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老校区)
毕节市双山新区职教城(新校区)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省级招生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部分专业要求分别满足以下身体条件:
1.学前教育要求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任何残疾;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建议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
3.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等;
4.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口齿清楚,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等;
5.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专业是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只招男生,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恐高症;
6.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我校报考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入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操作,帮助新考入高校和就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赴贵州省基层单位工作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高职)到贵州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一次性代偿。代偿的金额最高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及毕业生(高职)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和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的普高本专科的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一档特困生38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800元。
●学校资助体系
学校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1、学校奖学金:为了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我校 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的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3、学费减免:学校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学生实行的一种特困资助政策。
●精准扶贫资助:建档立卡贫困生按国家规定减免学费,优先享受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学校接受的社会各界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并根据资助团体或个人要求推荐受助学生。
●东西合作 校企订单班助学金:我校东西合作校企订单班的学生平均每人每年可获得2000元的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操作,帮助新考入高校和就读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赴贵州省基层单位工作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生(高职)到贵州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一次性代偿。代偿的金额最高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及毕业生(高职)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和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的普高本专科的在校学生的助学金。一档特困生35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500元。
●学院资助体系
学院按照省的相关规定,从学院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1、学院奖学金:学院学金是为了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我院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的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3、学费减免:学校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的一种特困资助政策。
●学校接受的社会各界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并根据资助团体或个人要求推荐受助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生可享受减免学费。
学生宿舍
学校的学生公寓为六人间,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1000元/年/人(设有阳台、电脑桌、宽带网、热水、单独卫生间等基础设施)。
食堂
学校设有四个学生食堂,可更具自己的偏好选择就餐。
平均伙食标准
早餐3元,中餐8元,晚餐8元
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书费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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