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红花岗区新蒲街道)平安大道中段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0664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红色圣地,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拥有百年教学历史的学府。1907年,遵义初级师范学堂在“兴学莫先于得师”的理念下应运而生,开启了遵义现代师范教育的先河,1958年正式成立遵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遵义师范学院。2007年12月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4月获得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美校园称号,2011年获“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成为贵州省首批特色文化学校,2016年获“全省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
遵义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传统的学校,红军长征经过遵义的时候,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在原校址召开过万人大会,接受革命影响的师生踊跃参加革命,学校成了黔北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中心。
经过百年发展,学校形成了“厚德树人,笃学致用”的校训、“遵道循义、敦品励学”的校风、“道业并重,德识双馨”的教风、“力学力思、求知求是”的学风。以“立足地方、服务基层”为己任,培养了大量扎根地方、面向基层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人才。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校提出了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为中心,努力实现创建应用型综合大学和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着重突出应用性、地方性和多科性,推动学校由单一师范院校向应用型综合大学转变、由服务基础教育为主向全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为主转变、由注重基础理论培养向注重应用能力培养转变、由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向注重应用研究转变。即:坚持一个中心、实现两个目标、着重三个突出、推动四个转变。
学校位于新蒲新区大学城中心,规划用地2100亩,其中已完成北区建设1000亩,总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有教职工1158人,专任教师83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58人,硕士学位教师455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69人,双师型教师95人,兼职硕士生导师46人。有18个学院(教学部),普通本科专业50个,涵盖文、理、工、管、农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并向俄罗斯、老挝、坦桑尼亚等八国招收留学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5501人,留学生118人。有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6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科技厅科技创新人才团队3个,教育厅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特色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中心和产学研基地9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2011年成为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学校,2013年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获批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学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3.96%以上。
当前,学校正内聚人心,外树形象,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发展全局,走内涵发展之路,着力坚持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做强做优师范类学科专业,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需求高度契合,大力拓展工、农、经、管、商等地方急需的学科专业,着力培养“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具有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致力于把学校建设成为文化特色鲜明、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人才、智力和技术支撑的开放、协同、创新、卓越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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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3.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机构的投档顺序、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
4.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份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1)音乐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
贵州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音乐类和舞蹈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省外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省外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专业成绩均认可考生所在省(市)份专业统考成绩。
(2)体育类
贵州省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省外体育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我校2019年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
7.专业报考条件
(1)、外语要求:
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
以上(含60%),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2)、英语口试要求:
报考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需要英语口试并合格。
(3)、身体健康要求:
体检受限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①报考师范类、旅游(酒店)管理类、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
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4200px以上(含4200px),女生身高3950px以上(含3950px)。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份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1)音乐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
贵州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音乐类和舞蹈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省外美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省外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40%]。
专业成绩均认可考生所在省(市)份专业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
管理办法(修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加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引导专业建设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规范转学转专业的工作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遵义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遵师发〔2017〕72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基本原则
(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尊重学生兴趣和专长,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尽可能满足学生志愿和专业发展的需求。
(二)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加强转专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各学院应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各学院相关实施细则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
第二条 转专业对象
在籍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范围
(一)根据专业招生情况,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转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按特殊招生形式(艺体类、定向、委培等)录取的学生与文化类录取的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类和理工农类专业一般不得互转。
(三)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在校参军退役后复学的,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免试直接转入新专业。
(四)原则上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不能转专业。
第四条 转专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原则上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无补考记录。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①专升本学生;
②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
③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④应予退学的;
⑤在校期间,已申请转过一次专业的。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情况和培养方案,制定其他条件。
第五条 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招就处处长、学生处处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当年转专业实施方案;各专业拟订转入计划数(结合专业容纳量及当年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年专业招生计划的5%);各学院拟订相应转入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并组织转专业考试(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评定、初审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决议。
第六条 转专业程序与办法
1.组织报名。每年4月,根据专业发展要求和学校政策公布转入计划数和实施细则,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由转出学院签字同意交转入学院。
2.审定资格。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审定学生报名资格,并统计后报教务处。
3.专业考试。
①转专业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完成,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着重考核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面试着重考核学生专业基本素养及学习能力。考核时间原则上定于6月底完成。
②综合成绩评定:学生高考成绩占转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转专业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转专业考试总成绩的20%。
③转入名单确定:在综合成绩评定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转入专业的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
4.公示名单。各专业转入学生名单,经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由教务处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由教务处、学院负责受理。公示无异议者,到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签字确认,如有放弃者,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以便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递补名额。
5.审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文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有某种疾病或生理原因,不宜在原专业学习者,可按下列程序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经校医院及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二)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报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由教务处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三)此类学生的转专业一般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内提出申请并办理。
第八条 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习,原则上修完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后应编入下一年级(即降一级)。
第九条 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正式办理手续前均应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考试。
第十条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在次学期开学报到时统一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和学籍异动手续。由教务处通知学生转出和转入学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学生持学生证及相关手续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后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公示期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放弃转专业,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专业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专业继续学习。
(三)进入新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新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补修未修读的所有课程,达到该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各项条件,才能授予相关证书。
(四)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遵义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采取大类专业招生的学生,一年学习期满后,学生根据一年级所学课程成绩的排序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选择。
第十四条 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慎重考虑并先行了解新专业四年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因转专业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乃至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责任自负。
第十五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转入我校学习和校内转专业的学生,之前已修完的课程按照《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学分互认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遵义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遵师发〔2015〕98号)同时废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校以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已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为重要支撑,校级专业奖学金、梅花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等资助为辅助的资助体系。
困难生资助办法
缴费须知
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本科 |
植物科学与技术、历史学、农业资源和环境 |
3830元/学年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科学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教育学、财务管理、秘书学、汉语言文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
4100元/学年 |
|
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造价、材料物理、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
4200元/学年 |
|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环境设计 |
9000元/学年 |
|
专科 |
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旅游管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 |
3500元/学年 |
1.各专业学费
备注:录取到“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国家教育部专项财政支付,考生不用缴纳相关费用。
2、住宿费
1200元/学年
3.教材费:
学生进校后自行到学校指定的网上平台购买,其费用估计:1200元左右。
4.代收费:
⑴军训服装及军训教材费:学校代购军训服装和军训教材费180元/生,新生报到进校后以现金方式交付,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⑵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09]7号)、遵府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学生入学前参保时间不同,为确保学生不脱保,学校代收费200元,新生报到进校后以现金方式收取。待与医保办对接后,多交部分予以退还。(若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到时需提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材料;遵义市户籍(含区县)低保学生和精准扶贫户在户籍所在地人社局办理,入学时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精准扶贫户材料)。
5.缴费办法:
(1)属于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扶贫对象),免交学费及住宿费,待精准扶贫款到达学校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处理。
(2)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精准扶贫的同学,请在8月22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及时足额存入学校寄给新生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上(考生切记不要将费用存入贵州银行卡上),学校将委托农业银行从卡上代扣学费和住宿费,代扣成功的同学在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院领取缴费收据。没有代扣成功的同学只能在报到现场缴费。为了各位同学更安全、方便、快捷、轻松报到,建议采用银行代扣方式。
(3)已申请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和精准扶贫的同学,在报到前切记不要将其他钱存入农行卡中。如贷款不足需要补交的部分,在报到时到现场缴费。
(4)录取到“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的专业(汉语言文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同学,在报到前切记不要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农行卡中,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国家教育部专项财政支付,因此学生也不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学校寄给新生的农行卡是每个同学在我校学习期间进行经费结算和发放有关费用的唯一帐户。学生在收到卡后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到就近的该行银行网点柜台上进行激活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如收到的卡上附有密码147258,这部份同学的卡不用激活,只须在柜员机上更改密码即可。在当地银行激活并修改密码后,存入相应的款项。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及密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请查收)。
(6) 联系电话:0851—28273634、0851—289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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