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邮政编码:404120
- 联系电话:023-58556868、58556866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4008
- 官网:
- 招生网址: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2023年在“金平果”“校友会”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居全国医药卫生高职高专院校前三。学校坐落在重庆市万州区,占地面积2071亩,校舍面积6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0亿元,教学仪器设备1.8亿元,拥有纸质图书320万册。学校专业优势明显,开设有5个大类14个类别的37个专业,涵盖医药卫生各领域。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硕博士500余人。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其中三级中医院1所、三级综合性医院1所。校内教学设施先进,有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中医类和临床类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各1个,在建国家级虚拟实训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3个,国家级临床药物试验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中医药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校园环境优美,是重庆市首批“园林式单位”。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按学校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进档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确定专业。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鉴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特点,英语基础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
男女生比例:鉴于行业用工限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男生勿填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
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of Practical Nurse Program,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520201H;自2020年起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in Fitness and Health Promotion,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专业代码520601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与普通文理类考生同等对待。
加分政策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和加分后总分确定专业。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进校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转换专业,但是一般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学校转换专业考试考核;
2、同一类别、同一录取批次内的专业方可转换;
3、在考生招生省市的同一类别中有拟转换的招生专业;
4、转换后的专业有利于考生就业;
5、考生符合拟转换后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及其他要求。
6、高职单招及中职直升学生不得转换专业。
其它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或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
奖学金设置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
项目 |
金额 |
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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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奖学金 |
卓越学生奖学金 |
200-5000元 |
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和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学生。 |
无限制 |
年度表彰奖励、五四表彰奖励 |
200-500元 |
学生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 |
约180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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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奖学金 |
1000元-2000元 |
在部队立功的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学生。 |
约7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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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实习生奖励 |
100-300元 |
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实习生。 |
约1000人/年 |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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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因各类临时突发情况,出现生活、学习方面经济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救助基金 |
1000-8000元 |
孤儿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符合资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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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新生专项补贴 |
1000元/生 |
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约5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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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节假日慰问 |
200-5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寒暑假、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进行慰问。 |
约5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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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卡大学生医保补助 |
按当年一档参保标准资助 |
在校购买大学生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生。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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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一等岗位600元/月,二等岗位480元/月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
约500个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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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根据实际欠缴学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200元. |
学生本人或父母患重大疾病,无直接经济来源等遭遇突发困难无法自筹学费且无法办理生源地贷款。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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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成长资助 |
困难生专升本奖励计划 |
2000元/人 |
参加专升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成绩排序后取前100名 |
实习就业一体化项目生活补贴 |
2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 |
参加实习就业一体化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15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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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校内求职补贴 |
300元/人 |
返校(院)参加双选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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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活动月项目奖励 |
根据当年文件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校资助育人活动 |
约300人/年 |
学生宿舍
学校现有学生公寓18幢,能容纳15000人在校住宿。每间公寓都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6-8人共住,每人都有自己的书桌、书架和衣柜,和相对独立的空间。宿舍里安装有空调、有线无线网络、电话,供应热水。
食堂
学校内设有四个食堂,可同时容纳3000余人同时进餐。学校食堂是非营利性的,价格便宜、卫生健康、营养丰富。食堂还设有专门的清真灶、小吃店、糕点店,提供各式美味佳肴。
平均伙食标准
根据学生个人情况不同,平均伙食在5-9元每餐。
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费/年 | 住宿费 | 教材费 |
临床医学系 | 临床医学 | 8125 | 1000元/年.生(六人间) | 不统一收取教材费,学生到校后,按照学校指定的教材版本自行向商家购买。 |
口腔医学 | 8125 | |||
中医系 | 中医学 | 8125 | ||
中医骨伤 | 8125 | |||
针灸推拿 | 8125 | |||
康复治疗技术 | 7800 | |||
医学美容技术 | 7800 | |||
护理系 | 护理 | 8125 | ||
助产 | 8125 | |||
医学技术系 | 医学检验技术 | 8125 | ||
医学影像技术 | 8125 | |||
口腔医学技术 | 7800 | |||
眼视光技术 | 7800 | |||
食品营养与卫生 | 7800 |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 7800 | |||
卫生信息管理 | 7800 | |||
公共卫生管理 | 7800 | |||
药学系 | 药学 | 8125 | ||
中药学 | 8125 | |||
药品生产技术 | 780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7800 | |||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 78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7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