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西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50号(东区); 邮编:400053
- 联系电话:023-61373340;61373341;61373100;61373333(兼传真)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国重点
- 学校代码:11916
- 官网:
- 招生网址: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建设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单位
★重庆市首批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院校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园林单位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不仅是全国首批七所电力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类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设有电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素质教学部、体育工作部等6个教学院部。经过69年的历史积淀,在全国电力行业和重庆市享有盛誉。
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大一第一学期申请调整专业: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并且用人单位出具了单位接收函,单位要求该生转入另一专业学习的学生。
调整专业必须遵循下列原则: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未满一学期的不能转专业;文科(含文史,依据高考时的分类)类专业学生只能转入文科或文理兼收专业,不能转入理科、理工类专业;理工科学生不能转入纯文史类专业;高职单招学生不能转专业;三校生不能转入普通类(统一考试录取)专业,只能申请转入科类相同招收三校生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有其它特殊要求及规定的情形,学生不能转专业;被学校正式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期末考核有课程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专本贯通”学生因属于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不能转专业;除特殊约定,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办理时间之外不能转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长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5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5)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35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6)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建立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传统节日慰问、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贫困生求职创业补贴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新生入学资助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 1000 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二、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1.享受学费资助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是指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2.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在渝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既包括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也包括非重庆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
3.入学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若在校就读期间所在家庭实现脱贫的,其在校就读期间继续享受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直至毕业为止。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年限,为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规定的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受助学生休学、退学、开除不享受学费资助,留级累计享受的年限不得超过相应层次专业学业年限。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学费资助。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实际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可通过助学贷款途径解决,学生就读期间助学贷款由财政全额。
学生宿舍
新生寝室为4-8人间,收费标准为500-1000元/人。500元为8人间,每间寝室均装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800元为4人间,有公共卫生间、热水器,1000元为5人间和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每间寝室均装有空调。
食堂
学校有4个学生食堂(含一个民族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学费标准:6500元/年。(新专业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标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500-1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