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特性:省重点
- 学校代码:1179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直接录取到所投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剂。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专业组+院校”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则文史类、历史类或不分文理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河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湖南和湖北14个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4.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数据计算及应用5个专业的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和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学生住宿统一实行公寓式规范管理:
南岸校区:4-5人住一间带阳台的房间,卧具定期换洗。宿舍每个房间安有电扇和直拨电话,部分宿舍还配有热水器。学生食堂主、副食品花样齐全,鲜香可口,价格合理。学生生活方便、环境舒适。
江北校区:4-7人住一间房间,每个宿舍设有独立盥洗间,配备有电扇、电话、自动饮水机等。设有公共澡堂,卧具定期换洗。学生食堂主、副食品花样齐全,鲜香可口,价格合理。学生生活方便、环境舒适。
食堂
学校校园景观功能明确,分区合理。学生公寓、学生休闲活动区、教学区、办公区、教师活动中心、集会广场、运动场等设施齐全,自成一体,恰到好处。校园内校舍依山就势,格调清新雅致,风景秀丽,四季常青,既有山地特色,又具时代风貌。“花园中的学校,校园中的花园”的意境已初露端倪。是 “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之一。
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学生住宿统一实行公寓式规范管理:
南岸校区:4-5人住一间带阳台的房间,卧具定期换洗。宿舍每个房间安有电扇和直拨电话,部分宿舍还配有热水器。学生食堂主、副食品花样齐全,鲜香可口,价格合理。学生生活方便、环境舒适。
江北校区:4-7人住一间房间,每个宿舍设有独立盥洗间,配备有电扇、电话、自动饮水机等。设有公共澡堂,卧具定期换洗。学生食堂主、副食品花样齐全,鲜香可口,价格合理。学生生活方便、环境舒适。
平均伙食标准
教学大楼配有中央空调系统,冬暖夏凉,能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学生住宿统一实行公寓式规范管理,4-5人住一间带阳台的房间,学生不带卧具,卧具由学校统一提供,定期换洗。宿舍每个房间安有电扇和直拨电话,部分宿舍还配有热水器。学生食堂主、副食品花样齐全,鲜香可口,价格合理。学生生活方便、环境舒适。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普通类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11500元,普通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200-5600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相关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2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以重庆市物价部门审定为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费、住宿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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