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联系电话:0898—66671919 、65897455
- 联系电话:0898-66671919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3811
- 官网:
- 招生网址:
琼台师范学院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我国最大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海口市,老校区位于古城府城,校园绿树隐映,尽得千年琼州府之人文底蕴;新校区踞自贸港江东新区,毗邻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傍依美兰国际机场,既拥省会都市之繁华,又享世界级湿地之静美。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705年的琼台书院,“琼台”是琼州的别名,也是明代琼籍理学名臣、文学大家、武英殿大学士丘濬的别号,以“琼台”命名,一是志地,二是志人,丕承前贤,以励后学。书院时期,琼台书院作为琼州唯一官办学府,被誉为科举时代琼州学子治学修身、登科入仕的不二之地。1902年,琼台书院正式改为琼州府中学堂,开始了海南的新式教育。琼台是培养琼崖早期革命领导者的摇篮,在中共琼崖第一次代表大会的13名地委委员中,琼台师生达9人。琼崖革命主要领导人王文明、杨善集、冯平,解放军上将周士第,海南参加红军长征的唯一女性谢飞以及中国当代著名数学家、教育家范会国等都曾负笈琼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琼台作为海南幼儿与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共向社会输送了8万余名各类专门人才,涌现出了如中国对外汉语教育学会原会长、华中师范大学终身教授邢福义,华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王开发教授,“全国最美乡村教师” 曾维奋,“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叶丽敏等优秀毕业生。学校历经书院、学堂、中师、大专、本科院校,三百余年弦歌不辍、诲人不倦,崇文重教、化育英才,是青年学子求学成才的沃土。
学校现有桂林洋、府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67亩。学校现有教职工近千人 ,全日制在校学生11563人。教师中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人才,也有海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海南省教学名师、海南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海南省杰出人才等省级人才。学校附属幼儿园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多人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和“海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作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建设单位和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历史使命,坚守教师教育主责主业,扎根海南办教育。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管理学院11个教学单位,开办本科专业28个,其中14个师范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科学教育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和设计学3个省级特色学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音乐学、美术学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学校每年有超过70%的毕业生留在海南工作,其中约半数选择到基层一线任教。
学校服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教师教育特色,打造小学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高地。学校 拥有海南省小学与幼儿教育研究基地、海南省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研究基地、海南省琼崖红色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基地3个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前教育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海南省儿童认知与行为发展省级重点实验室,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海南省普通话和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
学校2023年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数3000多名。详细招生专业请查看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更多招生信息请登录我校网站招生网页查询。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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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www.qtnu.edu.cn E-mail:qtsf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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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我校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艺术类统(联)考,取得统(联)考合格资格,在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总分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以下录取规则执行:
(一)对于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执行该省份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照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执行我校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录取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成绩、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对于常规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琼台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程序规范。按学生自主申请,院系与学生按条件双向选择,教学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转专业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三)总量控制。各专业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
(四)次数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的条件
(一)转专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我校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学籍资格的一年级在校生。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
3、身心健康,且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直接转专业。
(三)转专业的优先条件
经学校教学委员会认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安排转专业:1、在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在全国性报刊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相应专业相关的、有比较高水平的作品;3、参加国家或省级考试或比赛、演出、展览中名列前三名;4、成果或发明获得国家、省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5、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6、休学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7、其他教学委员会认定可以优先情形。
(四)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进入二年级(含二年级)者;
3、特殊录取类型者(如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试点招生项目的专业等);
4、在校期间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5、应作休学、退学处理者;
6、申请文理互转,艺体互转,艺体类与其他类互转,不同层次互转者。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原则上按照转入的年级所适用的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二)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学分仍然有效;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可作为任意选修课计入其学分。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按照琼台师范学院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转专业的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第十七周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琼台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学生所在院(系),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二)院系预审。相关院(系)根据转专业条件进行预审,把控好平均学分绩点和转出比例,并在《琼台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作预审意见,于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将通过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学生名单汇总表提交给教务处。各院系转专业工作应当严格按上述程序、时间和要求进行。
(三)教务处初审。教务处根据各院系提交的名单进行汇总初审,并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
(四)教学委员会审议。教学委员会讨论审议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院长办公会批准。院长办公会对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名单进行审定,校办对审定通过的名单公示。
(六)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下发转专业文件,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国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设有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
在校学生全员享受学生副食品价格补贴。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宿舍
问:住宿费标准和住宿条件如何?
答:1、四人间公寓:每人1470元/学年,配备组合家具(床、衣柜、书桌、椅子、书架)、空调、电话、独立卫浴。
2、六人间公寓:每人1070元/学年,配备双层床、书桌、凳子、空调、电话、独立卫浴。
(上述收费标准和房间配置如有变动,以新规定为准。)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学费标准:理工、体育、外语、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收费标准为本专科4620元/年、高职5720元/年;文史类专业本专科收费4180元/年、高职495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本专科88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为每生850——1470元/年不等。
以上收费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动,以海南省的最新批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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