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地址:(雨花校区)--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暮云校区)--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三路花园
- 学校性质:公办
-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 学校特性:省属
- 学校代码:12304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院校
湖南省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占地面积近千亩,有雨花校区、暮云校区、新校区三个校区。新校区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绿心重点区域长沙天心经开区,毗邻暮云校区,将于2022年正式启用。
学校现有教职工726名,其中专任教师59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一级美术师、研究员等34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艺美术师等154人,博士(含在读)学位人员12人,硕士学位人员418人,校内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400人。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支、省级专业教学团队8支。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9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8名,教育部及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32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4名。
学校现有1个国家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门国家精品课程,4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名师空间项目课程,12门湖南省精品在线课程,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专业,4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1个湖南省中高职衔接项目,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共有校内实训室150个,与企业合作建有校外实习基地 262 个,完全满足学生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的需要。
学校充分利用专业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是湖南省扶贫办确定的“雨露计划”省级培训基地、湖南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省级培训基地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温暖工程农民转移培训基地。近年来,免费培训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村级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2万余人,为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年农民转移就业先进单位”“全国实施温暖工程先进单位”“湖南省扶贫办‘雨露计划’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立足湖南、服务轻工”的办学定位,根植轻工产业,紧跟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大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湖南领先、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卓越一流高等职业学院而努力奋斗。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四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投档成绩。
第六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www.hnkjxy.net.cn,E-mail: kjxy777@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5058777、82861777,纪检投诉电话:0731-82861189。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我院在全国各省市招生录取批次均为高职专科批,均以计划所在省市公布的专科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4年我院在山西、江苏、甘肃、河南、广西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我院不在外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份联考成绩或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无少数民族计划,但认可相关省、市招生办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入学后采用汉语、英语教学。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原则上往届生与应届生享受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当年相关文件执行转专业申请,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出、入院系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核,学院研究审批上报省教育厅批复。
其它
奖学金设置
第一条 学院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构成的奖、助、贷、补基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有国家级和省级“政府奖学金”和“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各项奖励可重复享受。
第二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参评对象: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中专在籍学生
二、参评奖学金学生的资格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秀,表现良好;
2. 勤备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较好;
3.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4. 凡参评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92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除一年级外,其它年级的学生必须分别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和英语三级考试。
5. 凡参评甲等奖学金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在86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除一年级外,其它年级的学生必须分别通过省计算机二级和英语三级考试。
6. 凡参评乙、丙、丁等奖学金的学生,各科平均成绩分别在 82分、80分、78分以上(含 82分、80分、78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学生干部除参评特等和甲等奖学金外,评其它等级奖学金,各科平均成绩可降低3分,其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7. 不得受任何违纪处分;
8.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
9. 学生试读期间,不享受奖学金;
10. 留级学生不享受奖学金。
三、奖项设置
1.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a. 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
b. 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c. 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2. 单项奖学金
a. 学习进步奖:入学时基础较差,而学习一贯刻苦认真,学习成绩在本班较上学年前进10个名次者,可获学习进步奖,奖励100 元。
b. 学习、科技竞赛奖:在院级以上(不含院级)学习、科技竞赛中获奖者,或在院级以上(不含院级)正式刊物发表论文、作品者,可获学习、科研竞赛奖,奖励200-3000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序 号 类别 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一等 二等 三等 纪念奖
1 国家级 2000 1500 1200 400 个人
2 省部级 1000 600 400 200
3 国家级 3000 2000 1500 600 团体(含2人)
4 省部级 1200 1000 600 400
3. 体育竞赛奖:参加国家、省(部)级运动会单项比赛获前八名者,可获体育竞赛奖,奖励200-3000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序 号 类别 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一等 二等 三等 纪念奖
1 国家级 2000 1500 1200 400 个人
2 省部级 1000 600 400 200
3 国家级 3000 2000 1500 600 团体 (含2人)
4 省部级 1200 1000 600 400
(注:获运动会单项比赛前第四至第八名者,可获纪念奖。)
4. 文艺活动优秀奖:积极参加文艺活动,在院级以上(不含院级)文艺比赛中获等级奖,可获文艺活动优秀奖,奖励200-3000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序 号 类别 奖励标准 奖励对象
一等 二等 三等 纪念奖
1 国家级 2000 1500 1200 400 个人
2 省部级 1000 600 400 200
3 国家级 3000 2000 1500 600 团体 (含2人)
4 省部级 1200 1000 600 400
5. 社会实践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效果,写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被学校认可),或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者,可获得社会实践奖,奖励50-500元。
6. 精神文明奖:有拾金不昧、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在保护国家财产方面表现突出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者,可获精神文明奖,视其影响大小奖励50-500元。
7. 英语过级奖:非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六级奖励400元,英语类专业学生英语过六级奖励200元。
四、奖学金评定机构
1. 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 各系(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评定和申报工作。
3. 各系(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对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质询和解释。
五、奖学金评定程序
1.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内,学生工作处向系(院)下达奖学金总金额(不含特等奖学金),由各系(院)掌握,专款专用。但享受面应严格控制在学生人数的30%以内,且不能超过总金额。
2.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内,各系(院)完成学生上学年综合测评工作(优秀学生奖学金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测评结果评定)。
3. 第六周,各系(院)学生提出申请并上交《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审批表》。
4. 第七周,群众评议,班委会提出意见,系(院)学工组公布初选名单,征求师生意见。
5. 第八-九周,各系(院)组织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造册呈报学生工作处。
6. 第十周后,学生工作处公示奖学金获奖者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学生工作处根据公示结果报学院审批。
7. 第十一周后,各系(院)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8. 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毕业班学生按学期评定。
六、本细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符者,以本细则为准。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一览表
学院 |
招生专业及方向 |
学费(元/年) |
艺术设计学院(湘瓷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5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75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75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75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75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7500 |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7500 |
|
皮具艺术设计 |
7500 |
|
商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电子商务 |
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3500 |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
移动商务 |
3500 |
|
商务管理 |
3500 |
|
人文与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8250 |
智能装备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6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60 |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
药学院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4600 |
药学 |
546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4600 |
|
药品生产技术 |
4600 |
|
软件学院 |
软件技术(企业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
7800 |
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开发方向) |
7800 |
|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
78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7800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9000 |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7800 |
|
人工智能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780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78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800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5060 |
|
嵌入式技术应用(服务机器人方向) |
7800 |